湖南省诗歌学会关于发展
第八批会员的通知
湖南省诗歌学会于2015年8月2日成立,已发展七批会员共计1200余人,为继续发展壮大诗歌队伍、满足诗人、诗歌工作者、诗歌爱好者的愿望,现就发展第八批会员通知如下:
凡湖南本地的或者长期在湖南生活、工作、学习的外省籍人、湘籍人员现在外省市工作与生活者,从事诗歌创作、评论、研究、教学、翻译、出版、编辑、朗诵等工作,赞成本会章程,符合本会入会条件者,履行一定的程序后,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1、认真阅读《湖南省诗歌学会申请入会细则》,了解入会要求;
2、填写《湖南省诗歌学会会员登记表》(至本文底部可下载:附件2);
3、将《湖南省诗歌学会会员登记表》电子版发送省诗歌学会指定邮箱,本次入会申请不接受邮寄纸质打印表格及作品;登记表文件名改为:地区+姓名。
4、本批会员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3月30日 ;
收件人:湖南省诗歌学会
指定邮箱:460071101@qq.com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0731-84481027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在诗歌创作、诗歌理论、诗歌编辑、诗歌翻译、诗歌教学或诗歌朗诵表演中,取得一定实绩,并在诗歌界产生一定影响者,可以申请加入本会,成为个人会员;
4、有关单位可以申请加入本会,成为团体会员。
5、个人入会具体条件如下:
已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诗歌学会会员、湖南省作家协会会员、地市级作家协会会员、省级行业作家协会会员者,本人提出申请(只填写会员登记表,无需再报其它资料),经本会核实审批后,即成为本会会员。
不具备以上条件,但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提出入会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成为会员:
(1)在地市级以上文学期刊、报纸副刊发表10首以上诗歌作品或3篇以上评论作品、翻译作品,或在省级以上大型网站文学专栏或全国性文学网站发表30首诗歌或5篇以上评论作品、翻译作品,或正式公开出版一本以上诗歌专集或诗歌理论著作者;
(2)获得地市级文联、作家协会以上文学创作三等奖以上奖项者;
(3)在诗歌编辑、教学与诗歌组织活动、诗歌朗诵、表演、主持、播音方面有建树者;
(4)担任领导职务,且具有一定的诗歌创作、研究水平,对推动本地区、本单位诗歌创作活动有重要贡献者;
1.本次入会申请不接受邮寄纸质打印表格及作品,请有意入会者将会员登记表(至本文底部可下载:附件2《湖南省诗歌学会会员登记表》,填写后请发至指定邮箱)与发表作品以拍照、扫描形式附于电子表格后发至刘老师邮箱460071101@qq.com(邮件名请标注为:第八批申请入会+姓名)。
1、凡有意申请参加湖南省诗歌学会者,均可从湖南作家网、湖南省诗歌学会新浪博客、湖南读书网自行下载《湖南省诗歌学会会员登记表》,或者向学会工作人员联系索取,申请表所填报信息及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
2、 申请表一式一份。以前年度入会申请未获批准者,再次申请入会须按照本办法重新申报。
3、由于考虑到此前会员上交的照片零散、易混淆、不便于管理等,本次会员证可由学会发证后会员自行粘贴,不影响证件有效性。
4、发现有抄袭、剽窃行为或其它创研污点者,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5、入会暂不收取会费,今后收取会费将另行通知,本会欢迎入会者给学会自愿捐助费用,金额500元以上为起点。
来源:湖南省诗歌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