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栏 >> 中国文明网 信仰的力量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样提出来

  【编者按】

  2021年,我们将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近百年来,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无论是弱小还是强大,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中国共产党都初心不改、矢志不渝,团结带领人民历经千难万险,付出巨大牺牲,敢于面对曲折,勇于修正错误,攻克了一个又一个看似不可攻克的难关,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文明网“知史明道”订阅号推出党史故事专栏“信仰的力量”,并授权潇湘诗会·丝网开设《中国文明网 信仰的力量》专栏,今天为您讲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的故事。

  1953年12月31日晚上,周恩来在中南海西花厅接见了中印双方政府代表团的全体成员,他说:“新中国成立后就确立了处理中印两国关系的原则,那就是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和平共处的原则。”“两个大国之间,特别是像中印这样两个接壤的大国之间,一定会有某些问题。只要根据这些原则,任何业已成熟的悬而未决的问题都可以拿出来谈。”这是周恩来首次系统地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经过4个月的谈判,双方终于在1954年4月29日达成协议,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确定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准则。

  1954年4月29日,中印双方在北京举行《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签字仪式。图片来源:《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

  1954年4月,由美、苏、英、法、中及有关国家外长参加的讨论朝鲜问题和印度支那问题的会议在瑞士日内瓦召开。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次以五大国之一的身份参加讨论国际问题的重要会议。


图为1954年4月26日,周恩来步入日内瓦会议现场。图片来源:人民网

  6月28日,中印两国总理发表由尼赫鲁起草并经双方会谈商定的联合声明。声明指出:

  最近中国和印度曾经达成一项协议。在这一协议中,它们规定了为两国之间关系的某些原则。这些原则是:甲、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乙、互不侵犯;丙、互不干涉内政;丁、平等互利;戊、和平共处。两国总理重申这些原则,并且感到在他们与亚洲以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中也应该适用这些原则。如果这些原则不仅适用于各国之间,而且适用于一般国际关系之中,它们将形成和平和安全的坚固基础,而现时存在的恐惧和疑虑,则将为信任感所代替。

  同日,周恩来应邀访问缅甸,缅甸总理吴努表示接受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把这些原则写进中缅联合声明中。在中印、中缅两个联合声明中,最初五项原则中的“平等互惠”修改成“平等互利”。


1954年6月,周恩来访问缅甸时同缅甸总理吴努在一起。图片来源:中国军网

  1954年10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联合宣言》指出,两国政府将在与亚太国家和其他国家的关系中严格遵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把最初提出的第一条原则“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修改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至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表述最终定型。

  1955年4月,亚非29个国家的政府首脑在印度尼西亚的万隆举行会议。美国竭力破坏会议的召开,台湾特务机关竟以周恩来为目标策划政治谋杀,在中国代表团包乘的飞机上安置定时炸弹,制造了飞机中途爆炸的“克什米尔公主号”事件,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黄作梅等8名中国代表团成员和3名外国记者不幸罹难。


1955年4月,周恩来率中国代表团出席在印度尼西亚万隆举行的亚非会议。图片来源:《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

  在此严峻形势下,周恩来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毅然率中国代表团出席会议。周恩来鲜明地提出“求同存异”的方针,获得绝大多数国家代表的赞同。《亚非会议最后公报》吸收中国代表团的建议,形成了和平共处、友好合作的十项原则,使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得到体现和引申。此后,许多重要的国际组织、国际会议及国际文件不断引进或重申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和精神。


  几年来复杂的外交斗争和卓有成效的外交活动,展示了新中国外交的特有风采。中国在通过协商解决国际争端,促进国际紧张局势缓和等方面,日益显示重要作用,国际地位不断提高。通过扩大与世界许多国家的联系和交往,推进我国与许多亚非拉国家建交,为建设社会主义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国际和平环境。
  ——摘自《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


  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细节中的新中国史》(人民出版社)
  来源:中国文明网“知史明道”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