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栏 >> 信仰的力量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021年,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百年大党,风华正茂。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国文明网推出党史故事音频节目“信仰的力量”,并授权潇湘诗会·丝网开设《信仰的力量》专栏。今天为您讲述“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系统部署,作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革的方向、目标和任务;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问题,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法治中国建设进行了战略部署,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两个决定形成姊妹篇,使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有力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业向前发展。随着实践的发展,党对治国理政规律性认识也在不断深化。12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后不久,习近平在江苏调研时首次提出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2015年2月,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明确将“四个全面”定位为“战略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都是事关全局的战略重点。同时,“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具有紧密逻辑和内在联系,是战略目标与战略举措相统一的有机整体。“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抓住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体现了唯物辩证法,成为党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总抓手。

  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后,党中央又相继召开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专题研究,作出重要部署。2015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在深刻认识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国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为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提供了基本遵循,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党在新时代把握我国发展新特征确定的治国理政新方略,抓住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根本性、全局性、紧迫性的重大问题,擘画了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顶层设计,集中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举措。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形成,标志着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把握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全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居于引领地位。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朝着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不断迈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调的不仅是“小康”,更重要、更难做到的是“全面”。没有全民小康,就没有全面小康。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是全面小康最大的短板。习近平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群众生活长期得不到明显提高,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那也不是社会主义。”“以更大决心、更精准思路、更有力措施,采取超常举措,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方式,扶贫开发工作呈现新局面。脱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开对 “药方子”,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做到对症下药、靶向治疗,才能拔掉“穷根子”。2013年11月,习近平在湖南考察时,首次创造性地提出“精准扶贫”的重要理念,强调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标志着我国扶贫方式的重大转变。


2013年11月3日,习近平在湖南考察时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排碧乡十八洞村村民座谈。图片来源:《中国共产党简史》

  伴随着精准扶贫的贯彻实施,我国扶贫攻坚事业不断取得新突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志,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是要把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尽快补上,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围绕到2020年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扶贫开发工作目标,坚持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等“六个精准”,对于“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等关键性问题,提出了实施“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工程等具体解决方案,吹响了脱贫攻坚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锋号。

  这一时期,通过加强产业扶贫,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和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快速发展,增强了贫困地区内生发展活力和动力。通过生态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退耕还林还草等,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实现了生态保护和扶贫脱贫一个战场、两场战役的双赢。通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贫困地区特别是农村基础条件明显改善,改变了贫困地区整体面貌。通过组织开展贫困识别和贫困退出、扶贫项目实施,贫困地区基层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增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锻炼了机关干部,培养了农村人才。截至2017年底,累计向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43.5万名,驻村干部278万人次。农村贫困人口减少6800多万,易地扶贫搬迁830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下降到3.1%。

  为了确保脱贫攻坚顺利推进,党中央坚持发挥政府投入主体和主导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力量作用,深入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党政机关定点扶贫、军队和武警部队扶贫、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增加金融资金对脱贫攻坚的投放,发挥资本市场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形成脱贫攻坚资金多渠道、多样化投入。截至2017年1月,东部有267个发达县市区与西部390个贫困县结成对子,促进了西部地区脱贫攻坚和区域协调发展。到2017年底,全国有4.62万家民营企业帮扶 5.12万个村,投资527亿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捐资109亿元开展公益帮扶,带动和惠及62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同时,就首次明确了“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的目标。党的十七大提出“中等收入者占多数”,党的十八大提出“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的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研究全面深化改革、十八届五中全会研究“十三五”规划时再次强调了这一任务。围绕稳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党和政府提出了一系列理论和实践创新的重点方向,并先后出台一系列新政策,有力推动了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经过不懈努力,我国已经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中等收入群体,这一群体已超过4亿人。

  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全面深化改革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具有突破性和先导性的关键环节。进入新时代,党中央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改革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的态势。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明确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科学规划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工作机制、推进方式和时间表、路线图。全会明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会在重大理论和政策问题上取得一系列新突破,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等新观点新论断,出台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领域336项较大的改革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意义是划时代的,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的新时代,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全新局面。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更高层面的领导机制。2013年12月,中央成立习近平任组长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改革的高度重视,充分表明了党中央的改革决心,有利于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有利于确保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有利于保证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和各个环节落到实处。党的十八大以后的五年,先后召开38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365个重要改革文件,确定357个重点改革任务,出台 1500多项改革举措,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领域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

  在改革实践中,党中央突出强调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着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出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共建“一带一路”、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新理念新举措,推动国有企业、财税金融、科技创新、土地制度、对外开放、文化教育、司法公正、环境保护、养老就业、医药卫生、党建纪检等领域具有牵引作用的改革不断取得突破,使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阻碍全社会创造力和发展活力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变。

  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历程中,党中央着力抓好基础性、长远性、系统性的制度设计,对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稳妥推进财税和金融体制改革,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等,都作了制度性安排。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在制度的不断完善中得到提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迈出坚实步伐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发展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2014年1月,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着眼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三个方面,着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围绕这一总目标,全会提出了180多项重大改革举措,涵盖了依法治国各个方面。2015年4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为此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总施工图和总台账。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中,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2014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2015年 7月,又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庄严承诺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建立健全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保障善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立法机关坚持从国情出发,加快推进国家安全领域立法,出台国家安全法、国家情报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国防交通法、核安全法等一系列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为维护国家安全、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同时,经济、社会、民生、文化、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不断推进。截至2017年9月,我国有现行有效法律260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从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的基本要求出发,各地对政府部门权力进行全面梳理、调整、审核确认并对外公布。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和行动纲领。2016年1月,国务院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开展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政府权力边界,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截至2017年底,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削减44%,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

  推动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司法体制改革。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健全“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新型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根据中央部署,从2014年开始,全国分批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2016年改革试点在全国推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实“谁办案谁负责”机制,法官检察官依法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不断健全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着眼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经得起法律检验。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完善速裁程序运行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着力构建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最高人民法院六个巡回法庭覆盖六大区域,实现了最高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为了逐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打官司难的问题,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加强监督,依法制裁虚假诉讼,维护正常诉讼秩序。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健全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经过新一轮司法改革,新的司法管理体制、司法权力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公平正义成为新时代的鲜亮底色。

  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固本之举,法治社会建设不断得到强化。2016年,中央组织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促使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七五”普法工作拉开帷幕。2017年5月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首次将国家机关明确为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主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抓住普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逐步形成。

  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

  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抓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习近平指出,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就必须以更大力度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党建设好、管理好。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必须始终保持思想上的冷静清醒、增强行动上的勇毅执着,坚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13年12月,习近平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很多特点和特征,但最本质的特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2016年 7月,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2014年1月,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指出,“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这是党的领导决策核心”。为体现这一要求,2015年1月16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1月 23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了有关综合情况报告。

  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准则》强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这次全会明确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全会号召全党同志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中央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2015年 1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强调党的领导是做好群团工作的根本保证。6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党组工作方面第一部专门党内法规。12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进一步健全了地方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制度基础,完善了地方党委运行机制。2016年10月,中央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对解决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作出系统部署,强调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开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新局面。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求把党的建设贯穿始终,牢牢掌握党对高校的领导权。

  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作风问题抓起。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从中央政治局立规矩开始,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手。八项规定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制定的第一部重要党内法规,也是改进工作作风的一个切入点。习近平强调,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我们党坚持把反“四风”、反腐败与反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相结合,在干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秘书配备、公务消费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整治措施,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待遇,一些干部身上存在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治理公款吃喝、旅游、送礼等不正之风入手,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了全党全社会风气整体转变,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凝聚了党心民心。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2012年11月16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上强调,“大家要带头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懂规矩,守纪律”。2013年1月,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进一步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会议还提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铲除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形成的利益集团,消除重大政治隐患。各级纪委着力解决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严肃查处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党的十八大以后的五年,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5万件,处分1.5万人,其中中管干部112人,有力维护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2015年10月,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列出 “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六项纪律”。为了强化纪律执行,党中央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创造性提出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纪律建设的治本作用日益显现。

  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指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的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腐败是党面临的最大威胁,严重侵蚀党的执政基础。面对一段时间党内腐败问题比较严重的状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坚定决心,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深化国际反腐败执法合作,织密国际追逃“天网”,以雷霆之势、霹雳手段惩治腐败,持续形成强大威慑。党的十八大以后的五年,经党中央批准立案审查的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 440人。其中,十八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43人,中央纪委委员9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67.4万件,立案154.5万件,处分 153.7万人,其中厅局级干部8900余人,县处级干部6.3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8万人。特别是坚决查处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划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以反腐败为重点突破口的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战略性成果,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深入分析了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明确措施,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作出全面规范,强调全党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注重解决思想问题、拧紧 “总开关”,持续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基础。按照党的十八大部署,从 2013年6月到2014年9月,全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5年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2016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2017年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出安排和部署,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全党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更加坚强。

  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笼子,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水平不断提升。2013年 11月,中共中央发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提出“力争经过五年努力,基本形成涵盖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主要领域、适应管党治党需要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使党内生活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到建党一百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相统筹相协调原则,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党中央不断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党的十八大以后的五年,党中央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制定中央巡视工作五年规划,组织开展12轮巡视,巡视277个党组织,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实现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修订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通过实行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实现了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党统一领导、权威高效的国家反腐败机构,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不断完善党和国家的监督制度。

  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以什么标准选人、选什么样的人,是干部工作的首要问题。2013年6月,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为了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中共中央修订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文件,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有力破解了“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取人偏向等突出问题。针对干部工作中的一些“老大难”问题,党中央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201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明确了“下”的标准,规范了“下”的方式,疏通了 “下”的渠道,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明确提出“凡提四必”要求,确保人选忠诚、干净、担当。为了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2017年2月,中共中央修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完善并严格落实中国特色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中国共产党简史》由中央宣传部组织,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等单位编写,人民出版社、中共党史出版社联合出版。


  出品:中国文明网
  文字来源:《中国共产党简史》(人民出版社 中共党史出版社)
  主播:张棋宣(河南广播电视台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