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1年,我们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百年来,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无论是弱小还是强大,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中国共产党都初心不改、矢志不渝,团结带领人民历经千难万险,付出巨大牺牲,敢于面对曲折,勇于修正错误,攻克了一个又一个看似不可攻克的难关,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文明网“知史明道”订阅号推出党史故事专栏“信仰的力量”,并授权潇湘诗会·丝网开设《信仰的力量》专栏,今天为您讲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改革率先取得突破的故事。
随着国民经济调整的深入进行,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也大大加快。如何正确地实行改革?这是摆在党和人民面前的一个全新课题。
改革,首先在农村取得突破性进展。
1978年,我国有2.5亿人口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面对严重的农村经济形势,有的地方实行“放宽政策”“休养生息”的方针,已经率先进行改革试验。1978年,安徽省遭受大旱灾,秋种遇到严重困难。在严峻的形势下,安徽省委决定把部分土地借给农民种麦种菜,所产粮菜不征购,不计口粮。这一应急性措施,立即将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各地出现了全家男女老幼齐下地的景象。这年11月,在借地唤起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启发下,有些地方的基层干部和农民冲破旧体制的限制,自发地采取了包干到组和包产到户的做法。
安徽省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村18户农民创造出“包干到户”,其做法是生产队与每户农民约定,先把该缴给国家的、该留给集体的都固定下来,收获以后剩多剩少都是农民自己的。这个办法简便易行,最受农民欢迎。四川省委也支持农民搞包产到组,允许和鼓励社员经营正当的家庭副业。其他一些省份也采取了类似做法。这些大胆的尝试,揭开了我国农村改革的序幕。
在这种情况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十一届四中全会正式通过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明确指出:“我们的一切政策是否符合发展生产力的需要,就是要看这种政策能否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除有法律规定者外,不得用行政命令的方法强制社、队执行,应该允许他们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因时因地制宜,保障他们在这方面的自主权,发挥他们的主动性。”这为鼓舞广大农民在实践中创造新经验、进行农村体制改革敞开了大门。
1982年元旦,中央一号文件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明确指出,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在中央的支持和推动下,实行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的生产队迅速由1980年占全国生产队的50%,上升到1982年6月的86.7%。
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普遍推行和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广大农民利用剩余劳力和资金发展多种经营,涌现出一大批专业户、重点户。这是中国农村向着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生产方向转变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