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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诗会《远人读诗》(三十五)丨他的笔尖有永恒栖居


  自1990年7月

  作者丨特朗斯特罗姆
  译文丨李 笠

  这是次葬礼。

  我感到死者

  比我更会

  阅读我的思想。

  风琴沉默。鸟歌唱。

  烈日下的坑洼。

  亲友的声音

  在分秒的背面栖息。

  我开车回家。

  被夏天的光看透。

  被雨和寂静

  看透。被月光。


理解从永恒而来

文丨远 人

  任何一个诗人或作家都渴望获得知音。这是让自己写作变得富于意义的一种激励。瑞典诗人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1931—2015)的知音不可谓不多,他的诗歌不仅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家喻户晓,二十世纪的无数诗歌大师如布罗茨基、沃尔科特等人都将其视为当代诗歌巨匠,还有人干脆将他称为“欧洲诗坛最杰出的象征主义和超现实主义大诗人”。从其收获的荣誉来看,仅诺贝尔文学奖就足以使特朗斯特罗姆感到不负生平。奇怪的是,当他这首《自1990年7月》的短诗映入眼帘之际,我恍惚觉得,只怕特朗斯特罗姆未必觉得那些来自同行的称誉是他内心的真正希求。

  先从诗歌的表达手法来看,紧凑和短小是特朗斯特罗姆的毕生风格。不论对特朗斯特罗姆诗歌熟与不熟,每个读者会首先觉其语言干净、凝练、节奏明快。这是特朗斯特罗姆在世界诗坛引人注目的手法。当然可以说,干净与凝练并非特朗斯特罗姆的独创,二者历来就是诗歌本身的要求。中国的唐诗宋词已将这一手法推向极致。诗句的长短取决于个人。特朗斯特罗姆极少使用冗长句式,是他的语言风格和写作方式所致。极为醒目的是,特朗斯特罗姆在紧凑中选择了大量意象,这使得他的诗歌在短小中蕴含饱满,在速度中不失从容,更使读者发现,现代诗歌在语言上,也可以(应当)做到增一字嫌多,减一字则少的境地。

  再看这首诗的容量,特朗斯特罗姆虽惜墨如金,但在主题和场景的打开上,坚决做到内涵的丰富。没有内涵,语言再精炼,也谈不上是一首好诗。语言是诗歌、也是一切文体的工具和包装。就写作来说,真正表达了什么才至关重要。从这个角度而言,特朗斯特罗姆的诗歌主题更值得读者重视。我们从他不多的每首诗歌中,都看到他对主题的深度挖掘。这是有效的写作方式,它为诗歌的内在丰沛提供了有力的证明。

  该诗的第一行就颇具意味,“这是次葬礼”。寥寥数字,交代的不仅是场景和事件,更让我们体会到,特朗斯特罗姆在这次葬礼上所想的并非首次来临。这是让诗歌从第一行就具有复杂感的高超手法。诗歌的每行都不可忽略,尤其到一定级别的诗人写作时,更不会轻率地对待第一行。让首行开始丰富是增强诗歌表现力的手段。从特朗斯特罗姆这首诗的第一行来看,就激起读者强烈的好奇,他究竟有什么想法在支配内心?

  诗人没让读者久等,紧接着的三行其实是完整一行的断开。断开是为了保持节奏,这三行已包含全诗的主题,“我感到死者/比我更会/阅读我的思想。”说它们包含了主题,是这三行字面清晰,却不等于特朗斯特罗姆的想法简单。当他直言不讳地认为“死者”更能“阅读我的思想”之时,我们会发现,特朗斯特罗姆心中所想,是活着的人并没有对他的思想有真正的认识。我们难免令人惊异,难道来自四面八方的赞誉没有让特朗斯特罗姆感到是知音之言吗?没有哪个写作者会避开自己作品引起的回响,所以,特朗斯特罗姆很清楚别人对自己的诗歌说了什么。这首诗让我们发现,他对那些回响保持了不太认同的态度——那些声音没有像“死者”样明白自己的思想。

  作为一个世界级诗人,特朗斯特罗姆当然知道诗歌从来不需要解释缘由,诗歌永远是刻画存在的艺术。所以,他在第二段很自然地一笔荡开,将葬礼上的场景进行交代,“风琴沉默。鸟歌唱。/烈日下的坑洼。/亲友的声音/在分秒的背面栖息。”这些场景镜头样连续闪过。在读者那里,产生的效果却不会将眼光和思维停留在这些场景上。诗人的首段想法太重要,因此在第二段的阅读中,我们会不自觉地带上那个死者更能阅读思想的想法,它造成第二段的白描有种欲说还休的意味。风琴的沉默与鸟的歌唱都在不觉间充满表面之外的深意,甚至那些“亲友的声音”,也因为“在分秒的背面栖息”而有了被时间敲打的含义。

  人活着就是被时间敲打,“死者”却不再接受这一敲打。当特朗斯特罗姆确认死者才能了解自己的思想之时,也就否定了所有生者的声音,哪怕这些声音聚集在此刻的葬礼上。最有可能的是,这里的聚集只是出于世俗的礼仪。人与人之间谈不上真正的了解。“死”是人生最后和最大的神秘。也许,特朗斯特罗姆在面对这一神秘之时,发现自己的思想等同于最大和最后的神秘。从古至今,思想的性质决定了这一神秘的真实存在。所以,特朗斯特罗姆觉得唯有死者才能与自己的思想交流。

  全诗最后一段的表述始终不做交代。它已跨越到诗人在葬礼结束之后的行为,“我开车回家。/被夏天的光看透。/被雨和寂静/看透。被月光。”它们和第二段一样,不再谈论全诗隐藏的主题,实际上却字字紧扣。特朗斯特罗姆明白无误地告诉读者,当那些风琴、鸟、亲友无法像死者那样了解自己时,还有“夏天的光”“雨和寂静”及“月光”可以将自己“看透”。它们和“死者”有什么关系吗?

  考察它们的性质会发现,特朗斯特罗姆在这里面对的是属于永恒的事物。就此来看,特朗斯特罗姆想告诉读者的就是除了永恒,只属于短暂时光的生者不会对他的思想有真正的理解。反过来说,特朗斯特罗姆也更愿意将自己的思想交给永恒。死者能理解他,是死者在活着的短暂里死了,却在死的永恒里活着。“夏天的光”“雨和寂静”及“月光”能看透他,是它们和“死”一样,本来就是永恒的一部分。

  体会到永恒的性质,也就体会到人世的一切不会停留,这是所有人活着时的悲哀。特朗斯特罗姆进入诗歌的展开后隐藏了一切情感。这首诗结束在“被月光”看透,也就是特朗斯特罗姆坚定地意识到,当他还活着时,唯一“看透”他的只有永恒。不能不说,这是特朗斯特罗姆的庞大主题,也是他献身写作的自信源头。我们总说写作需要自信,话说得不错,但最后因为什么自信才至关重要。有的人因作品能够问世自信,有的因获得赞誉自信,特朗斯特罗姆是因被永恒“看透”而自信。即使这一自信,浸染着死者与自己生命短暂的悲哀。

2019年6月30日夜


诗人简介

  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瑞典诗人,心理学家,翻译家。1954年,身在大学的他出版第一本诗集《十七首诗》,就轰动瑞典诗坛。他被誉为“当代欧洲诗坛最杰出的象征主义和超现实主义大师”。在2011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理由是“他以凝练、简介的形象,以全新视觉带我们接触现实”。其代表作有《十七首诗》《途中的秘密》《完成一半的天堂》《巨大的谜语》等。


作者简介

  远人,1970年出生于湖南长沙。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有诗歌、小说、评论、散文等近千件作品散见于《人民文学》《中国作家》《诗刊》《大家》《花城》《随笔》《芙蓉》《天涯》《山花》《钟山》《书屋》等海内外百余家报刊及数十种年度最佳选本。出版有长篇小说《伤害》《秘道》《预感》,历史小说《卫青》《霍去病》,散文集《真实与戏拟》《新疆纪行》《寻找光明记忆》,评论随笔集《河床上的大地》《曾与先生相遇》,艺术随笔集《怎样读一幅画》(再版时更名为《怎样读一幅西方画》)《有画要说》《画廊札记》,人物研究《凡·高和燃烧的向日葵》,诗集《你交给我一个远方》《我走过一条隐秘的小径》《还原为石头的月亮》等。多次获奖,现居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