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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诗主义】欧阳白《〈原野〉论》连载(九)

  第三章 《陷落的十月》:同一面镜子中的另一个自己

  一

  十月,原野的跷跷板

  剧烈动荡。从金黄到惨淡

  升起你的明月

  落下我的星辰

  上帝的慈颜,此时表现为

  两种时间:当你舞着公元的呼啦圈走来

  我抽着农历的陀螺赶上

  赶上黎明亲手撕下的日历

  赶上在月亮背面算命的瞎子

  我长长的人生成为他一段

  短如尺蠖的盲道

  在破碎的叶片上,蠕动着

  一根被剥得精光的树枝

  我们可以说陷落的土地、陷落的人民、陷落的其他,但很少有人会说陷落的时间,因为陷落是形容物体空间属性的,但诗人可以化用这个词,比如吴昕孺说的陷落的十月。十月是一个特殊的月份,特别对于中国而言,国庆节是十月,十月也是诗人散文家最喜欢描绘收获的月份。十月经常被冠以丰收的、金黄的,但很少被定义为贬义和负面意义的,特别是陷落的。

  通常给一个词语加定语,其实就是泄露定义者的眼光和角度。泄露诗人的往往是情感经历,那么十月在诗人吴昕孺眼里为什么会陷落呢?而从通读这一节,我们反而会发现,这个十月竟然并没有陷落,反而是普遍意义上的丰收之月:“升起你的明月/落下我的星辰/上帝的慈颜,此时表现为/两种时间:当你舞着公元的呼啦圈走来/我抽着农历的陀螺赶上/赶上黎明亲手撕下的日历/赶上在月亮背面算命的瞎子”,明月与星辰虽然没有一同展现在天宇,但上帝展现了慈颜,呼啦圈和陀螺开始了一同旋转的旅程,开始了某种特殊的共振。

  这里有一个艺术的重大命题,就是艺术、诗与自然与社会生活的关系问题,以此出发去看待诗的分野,可以读到两种完全不同的作品,一种是现实主义,或者更精准点说,叫写实主义,文艺作品或诗作,侧重于描写现实生活,艺术与现实生活粘连得非常紧密,这种诗的伟大传统古今中外都有,我们也经常为这种作品中透出的历史感、人生的痛感而激动、鼓舞、悲伤;另一种则是非写实主义,作品与现实的粘合度不高,个别作品给人以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一般来说现实主义的反面是浪漫主义,但浪漫主义并不具备完全作为现实主义对立面的资格,其实非现实主义或叫非写实主义的作品,不一定就非得是浪漫主义的,它也可以很深沉。浪漫主义给人的印象太过风花雪月,因而被很多具有思考精神的诗人所唾弃,时至今日在很多诗人眼里,浪漫主义似乎变成了一个贬义词,很多从个体经验、个体情感、个体思考出发的作品,并不是典型的写实主义和现实主义,更不是浪漫主义,这类作品更讲究思考之美、超脱之美、境界之美。在吴昕孺的早期作品中,出现得比较多的是现实生活在心灵的投影和折射,这也是新乡土诗派大多数诗人的特点。而后来,吴昕孺诗中思考性的东西越来越多,反讽的笔调越用越频繁。在这一节对十月的描述中,思考之美随处可见,超脱之美俯拾皆是,境界之美移步生珠。

  但十月作为一个自然时间之相,它的美复杂而又多变,又与诗人心中的情感紧紧关联。诗人要发现自然之美,发现十月之美,首先是心中的情感与他眼中的景物能高度重合,或者说诗人要独具慧眼、独具诗眼去发现自然之美和十月之美。闻一多在《诗的格律》一文中,引证王尔德的唯美主义观点,认为“自然中有美的时候,是自然类似艺术的时候”,他所谓“自然模仿艺术”的观点别出心裁,当然也有点矫枉过正。但确实很多诗人,在进行所谓现实主义的写作时,根本没有“创造文艺的诚意”,没有注意到文艺本身,没有注意到诗之为诗的根本要求,或置诗为自然之物的一部分,或置诗为语言的狂欢,或置诗为道德说教的工具,或置诗为追逐身外之物的交易物。文艺作品特别是诗,对它的鉴赏必须与许多非诗的因素隔离开,甚至要和现实有一些恰当的隔离。这是许多诗人难以意识到的,更不用做到了。我们可以从吴昕孺的这一章诗歌,去感受他在写作中是如何把握自然与艺术的关系的,是如何处理艺术与个体情感经验的距离和关系的。我们可以看出,吴昕孺因为有了自己的诗观和价值观,所以在描写自然之相的时候,艺术的价值得到了尊重,艺术表现力得到了加强。

  另一个方面,所谓纯粹的艺术其实并不存在。因为艺术它一定需要表达形式,艺术不是意识,意识可以没有外在形式,但也正因为如此,意识才不是艺术。但意识和艺术特别是和诗是近亲,意识对客观对应物有认识和反应,也能作用于它,艺术和诗也一样。只不过意识可以是破碎的、支离的、驳杂的、混乱的,诗却不能如此,它要求完整的、清晰的表达,即使是表达混乱的情感,诗也不能是混乱的、没有任何路标的。现实生活一定会投影在诗中,在意识中,纯粹的艺术也带有现实的骨感。英国人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说,诗是一种生活的批评。关于诗的内容,他在《评华兹华斯》一文中主张,诗应该是诗人对于“生活的批判”,诗人应将道德观念应用在生活上。 洛夫说,诗是对现代社会的一种抵抗。笔者曾经说“诗歌站在我生活的反面”,并以此作为一部诗集的名称。这都是诗不能真正与现实分离,而作为纯粹艺术形式存在的例证。诗人徐志摩,其诗歌理论的代表作是他的一次英文演讲《艺术与人生》。他在演讲中下了一个著名的结论:“我们没有艺术,正因为我们没有生活。”这几乎与闻一多《诗的格律》中的某种论调完全相反。

  两个不同侧面的关于诗与现实关系的主张,大概在每个成熟的诗人的作品中都会有所体现,不同的时期也会呈现不同的趋向,因此这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诗歌实践问题。作为一个理论问题,它也只是反映出作者的认识而已,任何一个极端的趋向都会走向谬误,有所侧重的诗歌创作倒是可能成就名篇。我们继续分析吴昕孺《原野》的第三章,看他是如何处理诗与现实的关系的。

  本节开头,诗人把一般人眼中丰收与金黄十月的原野说成在剧烈的动荡,“从金黄到惨淡”,是很有些特别意味的。开始的金黄并不意味着结尾的灿烂,剧烈的动荡,这是出现某种事件的预兆,或者就是诗人横空出世的征兆,是“诗”横空出世的征兆!回过头,我们再来读这首长诗的开始:

  当写下这首诗的第一个字

  时间就开始了

  为了这首诗的诞生,诗人把以前的所有经验都置之不理,甚至是置若罔闻,视若无物。这一定是作者心中有很大的预期和言说安排,才会出现这种断然式的定语样式,且异乎常理的写法。如同诗人洛夫三千行长诗《漂木》的第一行:

  没有任何时刻比现在更严肃

  洛夫先生开始写这首长诗的时候,是去国千里远走北美获得一种新的人生经验之时,胸中的波涛自是翻滚不息,无法抑制,心中之诗急待破茧而出,身外的物事已经充耳不闻、视而不见,诗人深陷诗中,容不得半点打扰,所以提起笔来就会写下:没有任何时刻比现在更严肃!吴昕孺写作此诗也有类似的心理过程,这里他所用的表达是另一种方式,从此时开始另一段诗的历程,开始情感经验的另一段历程,此前的诗和经验已经失去时间上的意义,新的篇章意味着新的人生境界的开辟。这也是决然而又断然的。

  诗从发生学的意义上来说,同样需要某种场域。人们曾经用各种假设来描绘过诗的出现背景,分述起来,大抵是两种:一种是“有”,一种是“无”。所谓有,就是先给诗一个概念的规定性,如有人发明了“元诗”的概念,我也曾经想过这个问题,我用的概念是“诗元”。这两者是一回事——有的东西天生就是诗的,它是关于诗的不可再分的一个概念,是最小的分子、最小的单位,这个东西无法用其他语言来定义,它天生就是诗,就是诗的。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分析,可以这么说,任何一个作品里,要是没有这个东西,它就不能叫做是诗,是诗的。所谓无,是指诗也许并不是一种实体性的东西,它在精神产品中也属于异类。它的出现,也需要人的思维意识不出来干扰,“吉祥止止,虚室生白”,虚室生出来的也是一个空灵的境界。其实“有”和“无”,也是一回事。“无”就是“有”,因为“无”了,“空”了,诗出现了;“有”就是“无”,“有”的就是空灵的境界,“有”的就是没有被物质遮蔽的精神世界。

  还有一个说法,国家不幸诗人幸。这是相较于“无”这个空灵境界而言,为有所“有”的背景和场域。而且,悲剧的经历远比喜剧的经历好写,我们更容易同情弱者,为一个美的东西被撕裂开而伤感、愤怒,而感同身受。那末,陷落的十月就会比上升的十月更迷人?我们来看看这个十月是如何陷落的,也许在这里,我们能看到十月的某种属于陷落的属性:

  十月在陷落,随着谷垛、月色

  和被遗弃的凉鞋

  随着桥梁、水声以及被反复提起的记忆

  十月仿佛一条死鱼鼓突的眼珠

  嵌在一年中最显眼的部位

  天地宁静,定格在猫纵身跃起前那一瞬

  谷垛是十月的典型形象,可以算作丰收,也可以算作生命被收割。十月的月色有些微凉,凉鞋在十月将失去作用,十月陷落时附带了这些负面意义的景象,失去生命、失去温暖、失去用途。桥梁和水声在十月也是简约而落寞的,但这是十月强加给它们的,并不是它们自己的变化。反复提起的记忆,是在强化这种情绪和负面的含义,但十月的陷落实质是什么?接下来这一句将非常关键:十月像一条死鱼的眼珠,而且要面对纵身跃起的猫。

  这是一个经典意象,近乎绝望和死亡的意象!丰收或许只是物质意义上的,而我们真正关于丰收的含义这应该是精神上的。精神上的失落至极才会出现极端意象。鼓凸的眼珠是死亡意象中常见而又惊人的。死鱼给人的不只是观感,还有触感,有气味。死鱼的尸体虽然尚完整,但跃起的猫给了这种完整以不确定性。猫吃活鱼应该是肯定的,吃不吃死鱼则都有可能,那就意味着这种整体性是存疑的,而诗人也只是点到为止。

  杜甫说:“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吴昕孺这一句的确惊人,可以成为中国新诗的一个经典意象。关于诗歌陌生化的意义,有很多人说过,而对于心雄万夫的诗人来说,陌生化有时候还不止瘾,惊人的艺术效果相比陌生化有层次和档次上的区别。当然并不是说,越是惊人艺术成就越高,如何恰到好处地运用才是重点和难点。书生意趣甚浓的吴昕孺,其温柔敦厚的性格决定了他很难把惊奇、惊人作为广泛使用的艺术范畴,所以这里出现的“面对跃起的猫的死鱼”,应该是一个特例。这个特例说明,作为艺术家的吴昕孺,他兜里并不缺乏十八般武器,只是他自有其使用之道,有所侧重而已。

  在诗中,整体与局部的关系,还将继续以其他形象来演绎:

  我一直没有看见

  那根树枝后面隐藏的森林

  诗人说没有看见树枝后面隐藏的森林,但也意味着他先看到了一根树枝,这根树枝从森林的整体突兀了出来,诗人专注的眼睛看到了它,这里有一个双重的表达关系。而诗人使用的并不是一个肯定语句,反而是一个否定语句,这也说明这种看见并不是正面意义的,或者这种看见会有不太好的结局:“我被树枝狠狠地抽打。”这个时候,树枝甚至幻化成为了“来自祖坟的闪电”。这种带有伦理意义的宗法式惩罚,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语境中不容辩解,只有接受的份。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抽打这一行为的施者和受者,除了主动与被动的关系外,另有一层关系,就是施者具有某种特殊权力,或者是天的血缘关系中的辈分关系,或者是人身依附关系中的主体,或者是受自于天的君主以及他所继续授予的官员,这些都是有着天生的不容辩解权力的人。所以,这种树枝的抽打如同来自祖坟的闪电一样,都出自拥有特殊权力的人之手,这更加彰显出接受者的无奈和无助。

  更加滑稽的是接下来,与“我”的境遇相对的是“你”。在“你”的眼里,那根枝条其实是一条缝隙,而那闪电一样的鞭子则是可以弯曲的花环,这便是我上文所述的意象的张力,意象之间怪异而紧张的对立,却统一于一个简单的相:

  你一直在看着

  密密森林里那条异样的缝隙

  ……

  你一直梦见树枝缠绕

  而成的花环,戴在头上

  诗人开始了自嘲,这种自嘲从娘胎出世开始。首先,诗人没有认为自己是文曲星下凡,也不是李太白再世:

  没有显现任何神迹

  太白金星老了,他定点跳伞的功夫

  大不如以前

  这里可以引出另一个诗人的出生画面了,这就是唐代大诗人李白出生时的异象。李阳冰在《唐李翰林草堂集序》中说:“复指李树而生伯阳。惊姜之夕,长庚入梦,故生而名白,以太白字之。世称太白之精得之矣。”意思是说,李白的母亲生他之前那天,梦见太白金星,所以给他起名白,字太白。而且有很大可能的是,李阳冰的这段记录出自李白亲口所说。从这段文字中还可以看到,李白的出生与老子出生时的情景极为相似:“老子……其母感大星而有娠……母到李树下生老子,生而能言,指李树曰:以此为我姓。”都是梦见大星而受孕,都是指李树而生产。李白是太白金星的化身,这个说法现在看起来很难理解和接受,却得到了时人的认可,连一些著名诗人也不例外。李白第一次去长安,拿着含有《蜀道难》的一堆诗稿拜见贺知章,贺知章惊呼他不是凡人,而是天上的太白星精。李白有一首名为《胡无人》的诗中说道:“云龙风虎尽交回,太白入月敌可摧。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他似乎认为自己就是太白金星转世。吴昕孺却确认自己并不是太白金星的另一次降落凡尘,不是诗仙李白的又一次转世。说完天的因素,再说人的:

  母亲四处游走,从不曾踏入过

  巨人的脚印

  子夜的油灯突然焕发出

  肉欲的光线

  于是,诗人出生了,一个没有显示神迹的婴儿来到了俗世。他先要过平凡人的生活,他要一尝爱情的滋味,他要寻找那个前世曾经一起许下诺言的人,那个可以成为精神恋人的人,那个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人:

  我大哭一声,七年后

  你才回应

  浑然不顾满面皱纹的我

  躺在血泊中,像一个刚刚死去的袖珍老人

  我幸福地死,正如我痛苦地生

  

  在你的参照下,好比容貌

  回到少女的脸庞

  生命的气息返回自身

  在瘦弱的躯体上开垦家园

  阴阳合璧,呼吸的刀耕火种

  使我纯净如玉

  婴孩的小手同时也是童真的巨擘

  

  在我的推动下,好比河流

  奋勇奔向远方

  波浪的姿势雕塑你的形体

  在丰满的云端结成果实

  动静咸宜,你穿着星辰的衣裳

  用闪亮的水袖掩住世界的创伤

  童真的巨擘同时也是词语的嫩芽

  他们在同时生长,既相隔又相伴,或许在空间上分离,却在时间上相遇,既陌生,又熟悉,他们阴阳合璧,相互塑形也相互塑性(塑性语出《六祖坛经》),他的痛苦和她的治疗同在。这里形成了某种情感和经验的呼应和对应,作者化身为你,或化身为我,一人分饰二角,当然也许是诗中的你我各自扮演各自的角色,但都是为了情感的表达而巧妙地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还有一个思维上的递进和对应关系,婴孩的小手与童真的巨擘,童真的巨擘与词语的嫩芽。第一个递进是婴孩的小手,它其实是童真的巨擘,巨擘本意是指大拇指,但也可以引申为首要人物,尤其可以想象的是,假如把这个“擘”(bo)字理解为擎天柱的“擎”(qing),那么诗意就会得到更广阔的衍生,形象也更加丰满,因为小手可以与巨大的控制力相对应,词语之间的张力放大,“擘”作为控制的涵义也能丰满“词语的嫩芽”的内涵。第二个递进关系,是童真的巨擘,递进到词语的嫩芽,这个关系既是物与词的对应,也有情与词的对应,因为童真既是事实,也是情趣。诗人在这段的末尾,能安排这种递进和对应,是具有高超艺术手法的自然显现与神来之笔。

  我叼住十月的尾巴 忘记了

  这是另一个十月

  生长着北风的头发和冰霜的胡须

  时光的猴子,从树枝上倒挂下来

  整个森林,在他们眼里

  变成一只只晃动着的香蕉的幻影

  

  我们在不同的月份

  在没有相通的隔壁,在一封信

  的开头与结尾,在一条板凳

  的两端,在相距四百公里

  的户口簿上,在七年前

  的古代,在不同河流

  的同一岸边,在同一村庄

  的不同方位,在文化

  的牙缝里,传统

  的胫骨间,道德

  的餐桌上,传言

  的箭矢边

  

  在一本书同一张纸

  的不同页面

  他们的相互关系其实与空间无涉,某种意义上也与时间无涉,一个是公历的十月,一个是农历的十月,第二个十月是第一个十月的延续,第二个十月,渐渐没有了金黄的颜色,反而有北风的头发和冰霜的胡须。况且,他们相隔七年,相距400公里,在不同的河流边上,却在同一个岸边,在同一个村庄的不同方位,在相同文化的村庄里的不同角落,或牙缝、或耻骨、或道德的餐桌,或传言的剑矢边,他们在同一本书同一张纸的不同页面,总会被先后翻阅到同一个被融合的含义。同一张纸的不同页面,是“一张纸的两面”的另一种写法,但一张纸的“两面”始终无法见面,而“不同页面”的涵义则有细微不同,“不同页面”或许是可以相见的,这表明诗人的情感出现了微妙的变化。

  其实在诗人的精神世界里,没有什么是真正受到限制的,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这也是诗歌的功用处,那就是帮助人从无处不在的物质世界的枷锁中逃离出来,从马克思所说的必然王国进入到自由王国。人类的理想莫过于此,个体的理想也莫不如此,只是所选取的途径各各不同。我常设想,要是完全从物质的丰盈、物欲的满足和可取所需的角度去解决人类的一切需求,其实是不可能的,比如像人的社会性需求,总是存在某种矛盾,而物产再丰饶,也不可能应有尽有。既是物质的,必定是有限的,所以物质世界必定是有限世界,物质世界不可能成为自由王国。自由王国就是精神世界。精神世界对人的真正意义在于一种警醒,在于一种主动的退让,从物质世界抽身而出,在于一种平复与平衡。诗人是天生的退让者和平衡者,他从对世界的某种不满和无奈中,找出一条大道,他丰盈地活在自足的精神世界里,因而高贵无比。因为有了这种绝对的精神自由,一张纸的两面就变成了同一张纸的不同页面,不可能就变成了可能。所以陷落的十月,也是黄金的十月:

  十月在陷落

  金黄的十月,落下大幕

  这里引出的诗学话题是,一般来说,诗人是异于常人的,特别是在情感体验、语言使用和意象营造上,诗人自有作为诗人的某种天然禀赋。所以,虽则任何人都会有各种情感体验,都有各种美好情愫在胸中涌动,但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写诗的,不是所有人都能够为胸中涌动的诗情找到客观对应物,找到一个完整的意象,或是找到对应的词语和句子,让涌动于胸却无法找到出口的情愫得以释放。当然,也没有神话到所有诗人都是文曲星下凡。诗人的确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普通人,但也不全是独居高峰的天才。两者都不准确。

  我们看到,诗人一再表明自己作为普通人的身份,并刻意与那些显示神迹的天才撇清关系。这首先一种诙谐的自嘲和谦逊,同时也是对时下一哄而起的“大师现象”所发出的反讽。应该说,诗人能把日常的生活和寻常的爱情变成艺术作品,某种意义上,这就是神迹,就是天才附于其上的表征。回顾诗的历史,大诗人大艺术家享有盛名,有两个重要因素。

  一是天才意识,或者叫自认的天才意识。这类人大多数天生为写诗而来,且性情清高,恃才傲物,睥睨天下,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放浪形骸,放荡不羁,行事举止迥异常人。按照心理学和社会学的划分,大抵不是天才就是疯子。唯其如此,他们看待世界的眼光不同、方式不同,给出的结论也不同。常人眼里的寻常事物,他看起来惊天动地;常人漠视的细微事物,是他眼里的天空大海;常人眼里的芥子,是他眼里的须弥。李白就是这种类型,画家中的梵高也是。他们在艺术手法上,夸张乖离,刻意放大某种情感体验,加上区别于常人的视角,总能引起围观和共鸣,并名噪天下。这类诗人的很多作品,都是对诗歌疆域的扩展,他们突破既定的规范,以自己的写作去定义新的规范。蓝棣之先生曾经说:“到底什么是诗呢?对于这个最根本的问题,无论如何不可能有一个终极答案。但可以这样说:任何一个有独创性的诗人出现,都在改变着诗的概念。”蓝先生指出诗歌的定义“不可能有一个终极答案”,并指出独创性诗人的非凡贡献。但仔细分析这句话,也还是存在问题。应该说,诗是有一个终极定义的,否则何以确定那是诗,那是诗人?只是这个定义实在难以准确。诗的定义其实是指诗的内在规定性,所以它必定是固定的。但对于诗的外延来说,则不能也无法固定,所以诗歌疆域是完全可能不断突破的。很多诗歌创作者,为了自己的诗能够区别于既往的伟大作品,毕其一生,都在拼命地寻找突破口。彭燕郊先生多次对我说:“要敢于写不像诗的诗。”也有很多人把诗的疆域放得很大,认为所有文艺作品到最高处都是诗。朱光潜先生在《诗论》的第五章《诗与散文》中说:“如果说宽一点,不仅纯文学都是诗,一切艺术都可以叫做诗。”他还说:“其实一切艺术到精妙处都必有诗的境界。”当然,这是眼光的不同。笔者所能肯定的则是,天才诗人是能够打破藩篱,独创一个诗的新世界的;一般人要如此,就未免会东施效颦,弄巧成拙,学不成李白的不拘一格,倒变成一个性格乖张的怪人,那是可笑而可悲的。

  天才意识的诗人中也有少数,与前面所描述的完全是另一类人。这种人天生具有慧根,他不与当下的时代结缘,他关注的是哲学和宗教问题,形而上的问题,人间疾苦不管,纷飞战火不管,朝代更迭不管,他用诗的直觉思维思考人类的终极问题,他们的诗超凡脱俗,不食人间烟火,像王维就是这等人,历史上许多高僧大德也是。评价这些人的作品的,只能讲境界二字。

  二是历史回响。诗人能把握时代的脉搏,能与同时代的人同呼吸共命运,与众人感同身受,他的个体情感就是抽象了的大众情感,他就是大众情人,他的诗就是公共产品,能平衡除了自己以外很多人的情感律动。在战争年代,特别是民族战争年代,这类诗人的作品中裹挟了许多公共情感,从而都一呼百应。杜甫、辛弃疾、陆游、岳飞、田汉、艾青的、彭燕郊、洛夫、余光中……他们所处时代虽不同,但总是能找到自己的历史定位,能找到那个年代公众关注的焦点。当下的诗人中,郑小琼也是。这些诗人的历史地位是从他们写出某种作品以后就注定了的,不管后来的诗歌如何发展变化,都与他们的定位和地位无关。当然,假如只是把握了时代脉动,在艺术上不过关也是有所无法成就的。

  吴昕孺属于第二类诗人。他不张扬狂放,不凌空虚蹈,所以不能成为第一类诗人。但他一直注意从自身经验出发,与时代共谋,不断打造自己的诗歌宫殿。假以时日,他还将取得更大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