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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诗主义】欧阳白《〈原野〉论》连载(十二)

  第四章 《南方,南方》:生命勃然,爱情生长

 一

  南方,像从被打破的鸡蛋里

  流出的蛋黄,繁殖七月的溽热

  和布满蚊蝇的黄昏

  与北方比,南方在诗的意义上,特别是中国的南方在诗的意义上有着特别之处,南方的潮湿与北方的干旱是地理学意义上的明显不同,南方的曲折与北方的阔达也是。文化意义上的地理学则是当下解释历史的最初方法,地理不同成为文化迥异的最初原因。北方的诗经和南方的楚辞,究其根本去找区别,几乎也只能找到地理上的差异。直觉告诉我,地理上的不同孕育了先祖们不同的气质和性格特点,慢慢孕育了不同的语言、行为模式、思考模式等文化特征。诗人笔下的南方,特别是以湖南为对象的南方,似乎比一般意义的南方区别更大。湖南气候更为潮湿,地理上也更为复杂,有丘陵,有湖泊,有高山,有平川,但总体上还是丘陵为主,湖南人除了给人霸蛮、坚韧的印象以外,也给人聪明、多谋、善变的特点。

  诗人眼里的南方首先是一种初夏的感觉,“被打破的鸡蛋”成为第一个形象,这是破壳而出又汁液横流导致黏糊糊的双重景致,是生命勃发之初的景象。蛋是圆满无缺的初始,是处子之身一般的无漏。生命的产生并不清净,而是充满着暧昧的生机。现在讲究环境保护,对自然的湿地更加重视,而湿地就是一种非常有利于自然生物繁殖的地理形态。但不可否认的是,自然的湿地并不符合人类文化意义上的审美,未经人类改造的自然湿地与人类建造的湿地公园相比不知道要失色多少,而且各种动物糜集,植被凌乱,很难给人以美感。

  蛋的形象让人联想到孕育和生殖。人类虽为胎生,但究其根本仍与卵生无异,在形象上也差距不大。“蛋黄”“溽热”“蚊蝇”的组合很容易让人有湿漉漉、黏糊糊的感觉,与七月的南方叠加在一起,这种意味得到了强化。七月是南方逐渐变得更加湿热的月份,也是使人愈益燥热、内心更易萌动情愫的时间段。勃发的生机,不是由清净开始的,而是始于蠕动的欲望,始于荷尔蒙。

  但作者意不在此,一转笔,他开始了三对形象的思辨式描写:

  南方扇动薄薄的翅翼,与滞重的空气

  抗争。一只螟蛉的孝顺

  惨遭无数促织高亢的嘲讽

  萤火虫四处飞窜,在草丛中点亮希望

  又迷失在更深的草丛

  第一对是薄薄的翅翼与滞重的空气,翅翼有形却薄,空气无体而重;第二对是螟蛉与促织,螟蛉代指义子,孝顺可以延伸为听话,而促织喜欢喊叫也好斗;第三对是希望与迷失,萤火虫在草丛中点亮希望,又因为草丛的阔大而显得渺小,容易消失不见。这里点出了南方的复杂性,也表现出诗人内心的丰富与驳杂。接下来,诗人心中更具动感的复杂形态将出现:

  炊烟起处,唯有一根枯萎的草茎

  擎起月亮的镜子。万物

  被夜抹黑,无视月亮寡妇的神色

  它巡天一遭,收获苍白与孤寂

  所有动物,此刻已成为植物的

  一部分,除了飞蛾悲壮的一扑

  挟山崩地裂之势,却在肉体与火光的

  碰撞中,悄然化为无声

  诡秘的南方,狂风吹不灭

  一盏晃荡的油灯,它独立支撑着

  稳定如天朝的漫长夜晚

  却被脆弱如皇权的清晨,揽入怀中

  就这样,朝代在风中更替

  节奏明快,场面宏大,娱乐大众和刽子手

  黄昏、萤火虫顺便就引到了月亮,引到了黑夜。这时,动物奇怪地变成了植物的一部分;飞蛾赴火,肉体在火光中山崩地裂地爆炸,然后悄无声息;油灯在风中摇晃,却苦苦支撑着一点光明。这种光明,既源于风的吹动,更有赖于光自身的绵延。风是外部的力量,而光是内在的核。这一连串密集的意象,表面看来不容易懂得,但倘若把它还原,我们就会发现,这其实是诗人心中的情感流动。心中之意在流动,才展现出如此斑斓多变却又自然和谐的画面。其中矛盾与冲突屡屡发生:炊烟起处,一根枯萎的草茎能擎起月亮的镜子?所有动物此刻成为了植物的一部分?飞蛾的纵身一跃有多大的力量能挟山崩地裂之势?狂风吹不灭一盏油灯?而且是晃荡的油灯!而油灯能支撑稳定如天朝的漫长夜晚?这些几乎不可能的自然事件,却如此合理地安置在诗人用言语打造的环境里。这就是诗作为艺术的强大功能,化腐朽为神奇,化不可能为可能,化禁锢为超越,化物理世界为精神世界。这就是艺术的世界,艺术的化境。

  这中间暴露出的,是作者的心理:一种对现实的不满和嘲讽,一种竭力改变周遭境遇而不得的无助。越是无助和无奈,其语言才会愈加激烈和坚定,才会有如飞蛾扑火一样的毅然和果决。这一组意象当中,尤其以看似极为平常的狂风与摇晃的油灯组合能体现和对应,或者说准确表达诗人内心的纠结。风是狂的,油灯则是摇晃的,这里有攻有守,有退有进,风的狂飙疾进与灯的虚与委蛇,这种主动与被动的关系其实是主动一方的留难,是被动一方的苦楚。

  大众和刽子手,既是舞台上的演员,也是台下默然的看客。

  南方始终偏僻、优美、活跃

  它复杂的面庞上,长着皮肤过敏的舞台

  和大智若愚的幽默

  我就是在这样的舞台上,找到

  自己的位置

  诗人也是这舞台上的演员,既代表诗人这个整体,更代表这个时代的他自己。这个舞台在南方,或者它就是南方。相较于强势文化的北方,它是偏僻的;相较于敞旷的北方,它是优美的;相较于大气沉稳的北方,它是活跃的。它的面庞如丘陵一样复杂、敏感,却充满智慧。诗人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而且诗人偏爱和安乐于这种位置。这与此前狂风肆虐下的虚与委蛇,与那种扭曲相比有云泥之别。与那种嵌入天朝与皇权这种大词的场面相比,这里虽然偏僻,但优美而活泼,与诗人善良、丰富的内心世界十分契合。这两组意象之间,也形成了一种既对立又统一的张力。

   ……水稻的根须嵌入脚底

  南方的道路是一条从低温到高温的

  温度计。我藏在它的顶端

  分蘖、抽穗、灌浆

  我躺在南方的床上,成为一粒

  两万年前的圆锥形果实

  幸运邂逅考古队员正在发育的手

  重见天日的激动,让我

  不断喷射体内的水

  南方的道路记载了温度的变化,而诗人成为一粒果实、一粒稻米,空间与时间同时在变化,诗人既潜伏又迫不及待地要重见天日,要分蘖、抽穗,要变成更多的自己,这是由于体内的激情压抑了上万年的缘故。

  当然,这也是潜藏的生命激情要迸发的前兆,与此诗开头那种生命蠕动,那种从原始蛋白、单蛋白的生命形态逐渐形成是一种逻辑的传递和进阶,是一种巧妙的呼应。诗中的“两万年前的果实”,是对于生命轮回的一种揭示,也与正在发育、并不成熟的考古队相对应。而接下来,诗人将进一步说明这生命历程:  

  ……我从远古

  迅速坠落到当代,像一颗划破时间肚皮的流星

  我不眷恋唐宋,我的爱人

  我看过贵妃的歌舞

  薛涛的锦笺以及易安居士的藏书

  这里出现了三个女性形象。贵妃无疑是古代四大美人之一的杨玉环;薛涛则是在杜甫草堂之侧的浣花溪里制作纸张的美女诗人兼歌女,擅长书画,通晓金石,尤精诗词;易安居士乃词作独步一时、流传千古,被誉为“词家一大宗”的婉约派代表词人李清照。诗人号称不眷恋唐宋,其实是对唐宋情有独钟,不然他不会点出要么风华绝代要么倾国倾城的三个女人。有趣的是,诗人没有看重贵妃的容貌,看重的是她的歌舞;没有陶醉于薛涛的歌声,而是欣赏她的锦笺;没有提到易安的词,而是强调她的藏书。这里既有诗人的腼腆性情和独特视觉,更是诗人欲盖弥彰的表达手法。因为,正是在这里,在提到三位唐宋美女、才女的同时,诗人悄悄地喊出了“我的爱人”,与第一章末尾喊出的“亲爱的”遥相呼应。我们看到,这样的爱称和昵称在诗中出现得并不多,这可能是诗人有意的节制,但每喊出一次,那种深切与真挚,都令人动容。

  我与喝醉的李白擦肩而过。苏轼带着朝云

  像两只迷路的蝴蝶,不,是路迷上了他们

  这里出现的李白和苏轼更加进一步地把诗人正话反说的内心世界暴露了,可见诗人非常愿意生活在那样一个诗意纵横的年代,却不得不一跃而过。诗人只有幽默地说,自己没有和李白、苏轼混到一块的原因并不是时代不同,而是他们一个喝醉了,一个迷了路。他们和我一样,都在这个混沌的世界里游荡。

  我依然执意回来,梦想

  你在我青春的射程内,被精准命中

  然而,即便将夜晚漂白,将思绪揉烂

  将梦剖开,晾晒成发出腥味的干鱼片

  喂肥一只绿眼睛的猫

  我的手枪却不断走火。每开一枪

  那只猫便回过头来,它目光像圣人

  弓起的身体又像流氓,蹲踞

  在我心灵的岬角,遥望远方,云雾飘渺

  这一节仿佛回到了这段诗的开头,我们所熟悉的荷尔蒙气息充斥其间,暧昧的意象和视觉,暧昧的味道和味蕾,暧昧的触觉,暧昧的听觉,暧昧的意识,暧昧的思考。这是诗人在诗与诗意之间的徘徊,在词语的表面与腹部之间的搏斗,在虚幻的理想与带着体温的现实之间的游离。这二者又是并立的,看似矛盾却浑然一体,达致这种平衡的是诗人这个奇怪的物体。

  对于这一段青春期的回忆,色、声、香、味、触,每一个感觉都表达得独到而精确,体现出一名优秀诗人的语言功底和意象思维本领。

  蓦地,传来一阵奇痒

  树痒出风。风痒出雨

  雨痒出雷。雷痒出电

  电痒得天地颤抖

  我幕天席地,我是树的一株

  风的一缕,雨的一滴

  雷的一击,电的一闪

  我在草木疯长的南方,隐约

  听到你的脚步

  但诗人没有过多地沉湎于感官描写,蓦地,他又回到了抽象的象征。一个“痒”字,真是传神。痒到极处,如何写?树痒出风,风痒出雨,雨痒出雷,雷痒出电,电痒得天地颤抖,写得十分流畅而又妙不可言。痒到极处,才会有不顾一切的动作,就像人痒到极处就会抓破皮抓出血来。这把青春期对爱和性的渴望刻画得入木三分,可以成为经典的描写。但诗人之高明并不止于此,而是能跳出极处的困惑,展现出一个新世界,用更高的境界消解这种紧张,于是诗人化为树的一株、风的一缕、雨的一滴、雷的一击、电的一闪。当然,这些都只是内在的消解,外在的消解同等重要——诗人在草木疯长的南方隐约听到了“你”的脚步声。这才是诗人大段描写爱之渴望的真实原因。

  应该说,任何一个成熟的诗歌写作者,他的诗歌创作都是其精神生命的表征方式和实践途径,文字的背后一定有内在的动能。在我所见吴昕孺的诗歌中,这种精神生命更多地是以爱这种强烈的情感形式表现的,因而他的诗中充满了爱,也充满了对爱的思考、对爱的怀疑和相信。《原野》也不例外,而且在这首长诗中,对爱的回忆和想象更加复杂,对爱的审视和思考更为深沉。有时候,作为他的朋友,我会非常担心他对现代生活中爱的新存在形式的理解,担心他在对爱的理解上过于单纯,担心他会因为爱而受伤。

  日本美学家今道友信说:“爱,是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现象,是人类印象最深的体验之一,因为它同希望、信念一道构成了人的生存意义的主干。”他还说:“我们严肃追求人生理想的时候,爱作为存在价值背后给价值以支持,使价值得以实现的力量是不可缺少的。即便从正面思考人生,我们也必须认识到所有价值、所有事物的背后都有作为支持力的爱在起作用。”这就从生命哲学上明确指出了爱的意义,确定了爱对生命行为的本源价值。

  西班牙诗人圣·约翰说:“人的精神的整个目的是爱,在意志中,爱是有位置的。”诗人写诗归根结底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生命欲求,让自己内在的精神世界与外在世界达到和谐。吴昕孺这部长诗,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部缘起于精神世界渴望与外在世界的和谐统一的佳作。这里面所表达的精神,就其内涵而言,它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结构性的存在。此处暂时不就这个结构展开讨论,只是给这个结构的统摄亦即这个结构的主要属性一个命名:爱。

  这个爱,是具体、可感的,也是抽象的;是个体经验的,也是集体经验的;是欲望层级与精神层级相结合的,是浅表的感官与内在体验相结合的;有正面地表达为爱的情感,也有负面地表达为怒的情感;是抒情的,也是思考的,同时藉思考而带来复杂斑驳之上的洁净升华。